营运大货车路口违法转弯致人死亡 司机负全责

2019年12月21日18时5分许,山东省莒县42岁男子邴某驾驶鲁L15082号重型仓栅式大货车沿龙游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正阳西路路口处右转弯时,将河北省衡水市55岁男子路某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撞倒后碾压,致车损、路某当场死亡。

邴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交叉路口右转弯未让行直行车辆先行、观察不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邴某的违法行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全部作用,系一方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邴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邴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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